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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[2010]9号文件

时间:2010-08-19 09:55  来源:未知  点击:



中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文件
 
中旧协库字[2010] 9号
关于在北京合作筹建
“全国库存商品交易会展中心”项目的意见
 

社会各界企业、个人:
   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,落实国务院关于产能过剩、行业结构调整的有关精神,进一步搞活闲置积压商品流通,实现“节能降耗、变废为宝”,引导低碳消费,助推低碳行业全面发展。现就在北京合作筹建“全国库存商品交易会展中心”项目的相关意见说明如下:

    一、政策背景
    国务院《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》(国发<2006>11号)文件中指出:“目前,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不良后果已经显现,产品价格下跌,库存上升,企业利润增幅下降,亏损增加。如果任其发展下去,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就会更加严重,企业关闭破产和职工失业就会显著增加,必须下决心抓紧解决。要充分认识到,加快产能过剩行业的结构调整,既是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的客观需要,也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;既是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迫切需要,也是继续保持当前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好势头的重要举措。”同时要求“加强对行业发展的信息引导,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。”
    今年年初,国务院第98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,下发了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[2010]7号文件)。随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,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、调整经济结构、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同时,也使相当数量尚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资、设备处于闲置状态。新技术的采用加快了产品的更新换代,提供了大批库存积压产品,对有利于其流通的交易会,有关部门积极给予了支持。
    随着我国步入低碳经济时代,着力搞活库存积压商品流通,充分挖掘社会闲置资源潜力,也是更好的吻合了“清仓利库、调剂余缺、节能降耗、变废为宝”的低碳理念,助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的实现,从而为低碳经济的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。
    二、现实意义
    目前,由于历史的、体制的、市场的以及企业信息渠道不畅、技术更新换代等多方面原因,在我国生产和流通领域相继出现了大量的库存积压商品。据专家机构估计,1988年,全国库存积压物资为2000亿元,而到2008年,这个数字已增大到30000亿元。如何促销处置这部分积压的库存物资,有效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,成为了关乎企业乃至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。
    库存积压商品很大一部分存在地区性、时期性,很可能此地积压、彼地需要,此时积压,过一段时间又需要。在采取一定的手段改变其供应区域、供应对象之后,库存将不存,从而更好的实现其价值。关键在与为这种改变创造条件。因此,对库存积压商品进行有效的调剂来加速其交易和流通,无疑是有利于企业盘活存量资产,保障国民经济健康、稳定、协调发展的一项利国利民的全新探索。
    三、项目介绍
    为此,本会拟在北京合作筹建“全国库存商品交易会展中心”。充分利用国家相关领域的优惠政策,立足北京,促进全国库存积压商品的调剂、交易、流通等业务,为处置产能过剩产品,盘活社会资产存量,提供一个专业的综合的交易会展多元化促销平台。
    “全国库存商品交易会展中心”将作为引导低碳消费、助推低碳行业发展的长期大型项目,成为处置全国库存商品的交易、会展、调剂、储存等综合性大宗库存商品基地,为盘活社会资产存量提供服务,也将作为“捐赠库存物品支持公益事业”这一深层次探索的实践试点和日后推广至全国的典范,在带来社会效益的同时,也将对当地经济起到巨大的拉动作用。
    现将有关筹建“全国库存商品交易会展中心”场地合作事宜说明如下:
    (一)地理位置
    北京市六环内(六环外主干道旁也可考虑)
    (二)场地规模及合作期限
    1、场地1000亩-2000亩,并留有发展空间。
    2、合作期限:40年以上。
    (三)场地类型
    商业用地、工业用地、闲置公园、高尔夫球场、荒地及其他闲置厂房场地。
    (四)合作方式
    1、提供场地合作方式:合作、买断、租赁、捐助。
    2、投入资金合作方式:筹建成立全国库存商品交易会展中心,实行股份制,先期投入预算18亿元人民币,根据投资比例给予股份。
    (五)其他要求
    交通便利,有公交车通行。
    四、合作参与
    有合作意向者请提交如下材料:
    (1)项目申请书、单位简介;
    (2)法人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    (3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简历、照片3张(2寸);
    (4)提供场地的写明场地类型、具体面积、地址、目前使用状况;
    (5)申请为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。
    以上材料发到以下邮箱或以特快专递方式一同寄到本会,秘书处接到申请后,五个工作日内与贵单位协商。
    欢迎乡镇政府、村委会、农工商公司及中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加盟参与合作!

 
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(国务院国资委物资机关服务局院内)邮编:100834
电话:010-68392555
传真:010-68392545
邮箱:kcwz@chinakcwz.com
网址:www.chinakcwz.com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

 

 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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